江西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实施意见,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。
2020年,江西将落实省域国家公园总体布局,编制全省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,构建统一的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管理体制。2025年,完成省域内国家公园设立相关工作,完成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归并优化,初步建成自然保护地体系。2035年,建成自然保护地体系,自然保护地占全省国土面积12%以上。
江西将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类型,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,人文、红色特色突出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可适度保留。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,允许自然公园适度发展林下经济等生态产业。实行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经营性项目特许经营管理,鼓励原住居民参与特许经营活动。按照生态保护需求设立生态管护岗位并优先安排原住居民,合理安排自然保护地原住居民开展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毛竹、茶叶等生产经营活动。